Publicity 公示
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
2024-2025学年度校园食堂劳务派遣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现对2024-2025学年度食堂劳务派遣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遴选,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前来参加。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为全体学生及全校教职工提供早午晚三餐制作、厨房管理、餐厅管理和其它相关服务。服务地点如下:
(1)学生食堂
(2)北教一层咖啡厅
(3)北楼地下二层教工餐厅
二、投标公司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符合招标规定且能满足附件文件中的具体要求。
2.公司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
3.公司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经营信誉,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并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用以资格预审: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5)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校园自办食堂劳务派遣企业入围名单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单位应将上述报名材料,于2024年6月26日下午5:00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逾期无效,并按照后续要求,做好系列投标准备。
要求邮件主题为: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2024-2025学年度校园食堂劳务派遣项目投标资质文件,报名邮箱:yanglin@bndsly.com.
四、2024年6月27日下午2:00投标单位携带完整的纸质版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材料到学校参加述标,如遇特殊情况述标方式另行通知。若逾期递交报名材料,将视为无效,责任由投标机构自负。
本次活动开标由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主持,将邀请相关老师代表参加。
说 明: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有权要求查验投标机构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以确保资质材料的真实性。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龙家园三里10号楼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83410581
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
2024年6月20日
项目总体概述及要求
一、单位情况: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位于海淀区前屯路,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9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校为三年制初中学校,共有学生1100余名,教职工约150人,无住宿生,学生用餐方式为自选餐,教师为自助餐。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专职负责人从业培训合格证等),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2、具有从事学校餐饮经营经历3年以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1000万);
4、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校园自办食堂劳务派遣企业入围名单内。
二、人员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不少于35人的餐饮服务团队,其中厨师长必须具有厨师证,其他厨师应具有厨师证等相应资质。所有工作人员身体条件必须符合餐饮从业人员要求。
1、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2、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
3、食堂负责人应具备3年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咖啡师;
5、厨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厨师,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 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6、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质量标准
1、食堂工作人员工作穿戴整齐、干净、挂牌服务。
2、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说话和气,耐心解答,服务热情周到。
3、讲究职业道德,处理好开餐中的各种问题,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4、开餐前确保餐厅环境卫生整洁,温度适宜,空气新鲜。
5、检查分菜设备、容器、工具处于清洁完整及良好的使用状态;餐具摆放整齐、 确保数量充足。
6、按采购人规定的开餐时间做好餐前准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7、开餐过程中保证菜品质量,及时供应热菜、热饭。
8、做好餐后各种餐具的回收工作;做好餐台、餐具的卫生清洁工作。
(二)安全卫生标准
1、食堂工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入职。
2、厨房机械设备,需由专人使用和保养,未经培训的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单独使用机械。
3、使用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运转。
4、餐厅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食堂管理员妥善处理。
5、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考核。
6、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和“卫生五四制”。
7、厨房卫生、灶具、厨具、盛器等要及时洗刷、消毒;生、熟隔离,初加工的蔬菜要分离切制工具生熟分开。
8、原料分类保管,无霉烂及虫、鼠害。
9、食堂厨师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系围裙,戴工作帽等。
10、操作时讲究卫生,不允许工作期间抽烟,操作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严禁涂指甲油和佩带戒指等行为;工作时不得穿拖鞋上岗。
1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换衣帽、围裙),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大小便后要洗手消毒,不用围裙擦手擦刀。
12、操作完后和每顿饭后,必须将餐厅各处清理整洁,地面冲洗干净,炊具清洗干净,各种食品、物品归类摆放整齐。
(三)饭菜质量标准
1、供餐形式:食堂自选就餐。
2、供餐种类:套餐、自选菜品、盖饭类、小吃类、风味类、冷热饮料。
(1)鸡鸭肉在肉类的重量占比不能超过30%,牛羊鱼肉必须有一个菜品。
(2)教工餐厅牛、羊、鱼、鸡、鸭肉相关食物每天必须不低于两种,教工用餐期间补充菜品要及时,不允许出现空盘现象。
(3)必须所有菜品都有留样,留样重量和时间严格按照食品卫生部门要求执行。
(4)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5)隔餐食物不可再次食用。
(四)采购要求
严格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规范大宗食品采购;
(2)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3)食堂定期公布主副食原材料价格,供学生监督。
(五)食品安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检测室检测人员的定期检查,积极配合检测人员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成品菜和餐具等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不合格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处罚规定执行,由相关食品安全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如果乙方不配合甲方检测,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累计三次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具备学校餐饮所涉及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安全应急预案。能根据学校实际需求搭建餐饮服务团队、制定实施方案。
具有维护学校校园安全稳定的目标意识,良好的抗压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
每年需向政府贫困地区采购教工餐厅原材料采购额20%的农副产品。
(六)成本控制
供应商须制定成本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损耗率及避免浪费、节约水电等措施。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合同期满无食品安全问题并通过学校综合考评,由校方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五、验收标准
1、乙方在经营服务评价中,学生评价结果满意率需达到80%,教工满意率打到85%。如未达到标准,给予一个月时间整改,连续两次满意率未过到约定要求,则校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服务商负责。
2、每周四制定并公布下一周菜谱并能够根据大部分人的意见和建议适当调整。